在中国地区销售的产品说明书是否必须有中文,有无法规规定或标准

2024-10-30 15:40: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4.1.1 国内销售的工业产品必须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

回答2:

是的......................

回答3:

有规定的。必须中文标示产地厂家和合格证中文说明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