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这么问,因为有可能有的国家在中国有领事裁判权,有的可能没有;对某些国家收回了,有些国家可能还保留着。这是一个过程~~~~~~~
1.德国和奥匈帝国在一战中是中国的敌对国,因而中国与德奥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宣布被废除。
2.俄国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后于1924年自觉放弃在华特权。
3.二战中,意大利和日本由于是中国的敌对国也由此失去了在华的特权。
4.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英美等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存在,不仅与《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家宣言》精神不符,而且由于中国沿海地区被日军占领,不平等条约已失去意义,美国鉴于中国是抗击日本的主要力量,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1942年10月9日美、英两国政府分别通知中国政府,声明愿即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有关权益。10月10日,蒋介石在重庆宣布美、英两国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10月24日,美国即向中国驻美大使馆提出《中美条约草案》,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完成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条约》的修订,并于1943年1月11日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字。同年5月20日,经中、美、英三国政府正式交换批准,完成条约上的最后手续,并立即生效。根据中美、中英条约,取消了美、英两国在中国的关税主以、司法主权、领海主权、内河航运权等治外法权。
5.1946年,法国也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治外法权在中国终于寿终正寝。
高一现代史上有提过一点
1943 年1 月11 日, 中英、中美分别签订了《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特权条约与换文》、《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特权条约与换文》。
1943年5月20日 国民政府收回领事裁判权
不需要条约了,中国是盟国,加上蒋介石和英美的关系,跟英美都好商量,国民政府毕竟也不希望让别人操控自己。当时一个政令,再跟英美打个招呼就行了,当时抵抗日本全赖中国,这样的要求对于英美来说不过分的
11月召开开罗会议,参加国为中 美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