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虽然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是结合司法现状,还是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确有困难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代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方诽谤的言论或行为的文字证明或其他物证,以及当场人的人证,另外如果该诽谤所造成的人身名誉、财产、身体的伤害也应一并提出,是日后法院判决民事赔偿或刑事惩罚的依据。
要有证据告他诽谤。要有时间 地点 日期 人证 或诽谤人的字记。还有是否有录音一类的东西。若胜诉了,案件的审理费(没有所谓的“开庭费”)以由败诉方承担,但个人的律师费要个人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民事诉讼费的标准如下:
1。不满1000元的每件50元。
2。超过1000元~5万元的部分, 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10万元的部分, 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20万元的部分, 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50万元的部分, 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