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自行离职,没有留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缓冲时间,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