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大二,父亲常因小事对母亲使用家庭暴力。他不仅对母亲也对我和妹妹,对母亲越来越平凡。几次母亲...

2025-12-16 2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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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父亲的暴力倾向相当严重啊。
离婚也好,打官司也罢,在我看来都不是什么上策。抓紧时间闪人才是正题。
让你母亲以赚钱为名义瞒着你父亲去某个大城市打工吧,可以的话短期内都不要回来会比较好。
换个角度想,当有人随时都有可能送你上路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告他杀人未遂吗?
你父亲做的事情从轻的角度说是家庭暴力,重的说是杀人未遂也不为过。即使告了,也不准就只是一个家庭暴力的案件,严重不到哪里去的。
如果不把你母亲救出来,你父亲不准哪一天出手过重而背上罪名,而你的不作为(沉默)也等于是父亲的帮凶。无论对父对母都是不孝。

回答2:

应该去法院啊,家庭暴力,就是上什么栏目都不行的,像你们家这种情况,就算在台上解决了,回家谁能看住你爸不打你妈啊,那个节目是情感纠葛、、、、、等,就算你们去了估计也没什么用,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
  最高法推出指南,指导涉家暴案审理
  避免家庭暴力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
  2008年8月6日,我国第一道“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根据受害人陈某的申请签发。该裁定禁止作为丈夫的被申请人许某殴打、威胁妻子陈某,首次在民事诉讼中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
  9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警方监督被告丈夫华阳(化名),一旦发现其威胁、殴打原告妻子张丽芳(化名),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张丽芳人身安全。该裁定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
  不到两月,中国法院连发“人身保护令”,挥出重拳防止家庭暴力,折射出我国防家暴理念的重大转变——变事后惩罚为事前保护。这一变化,源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今年5月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这也让数目众多的家暴受害者,看到了希望。
 1、总则中将“禁止家庭暴力”(第3条)上升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宪法原则的体现,也为今后各地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2、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第32 拒绝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家园条第2款第2项)。
  3、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与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第43、44条与第46条)。例如,第46条规定,配偶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看到没,离婚才是你妈妈最大的解脱,你已经上大二了,是成年人了,要多关心你的妈妈,她太不容易了

回答3:

我很想知道,你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是否很没有安全感,或者你是不是以后也会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你的家人,还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居然能上得了大二,还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还能和同学友好相处吗.我家的孩子他爸对我和女儿也很不好。我和他已经离婚了,但是还住在一起,小孩不知道,他整天都是职责和使唤,还有白眼,我们双方都很不好,我知道其中的滋味 ,是很没有安全感的,所以,我家的孩子在学校和班级的同学相处不好,我很担心她, 值得高兴的是,你妈受的这些苦都没有白受,在这样的环境下,把你拉扯到了大学,而且你还这样为你妈, 你妈一定很高兴的。我呢,我还不知道自己孩子的路在哪里啊。哎,为什么人长大了,是这样的丑恶,我家的孩子如果现在上大二了,我会很开心的。家庭真不知道是什么概念。我都不知道怎样才能把我孩子拉扯到大学啊。哎,哎,哎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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