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签的居间合同上写的40W首付 现在因为评估价的问题导致首付需要43W。

我现在拿不出来43W。不想买了 当初给的2W定金能要回来嘛?
2025-12-16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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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合同里明确写明是订金,从法律上讲,当然可以主张退回。但你同时也违约了,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这个订金就是违约金,那这个钱就不能要求退还了。
一、定金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订金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依你所述,你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应当退还当初的订金。但你违约了,对方同样也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恰恰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就是订金的数额,那这3000元是要不回到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这个损失必须对方提供举证责任,即对方到底受了什么损失,由对方自己来举证。
具体情况你自己最清楚,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好好协商,也可以打电话给消协,请消协调解。如果是你占理,而对方胡搅蛮缠,你应当果断起诉,如果一辈子没打过官司,呵呵,有精力的话,打一个试试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