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借钱给别人,借款人死亡了,可以以其遗产偿还债务,或者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扩展资料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1、如果债务人有配偶,可以要求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配偶无法偿还或者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债务区分为个人债务和家庭债务,所以主要是看借款人借的这个钱是用于个人消费还是家庭,用于家庭的话,还要看家庭成员对此是否知情。
对于个人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由其个人的遗产份额偿还,而且谁继承谁偿还,但偿还不超过其应继承的份额。通俗的讲,父债子还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全对。
对于家庭债务,则由其家庭成员承担。
供参考。